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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诗已死

  • 作者: 郁北林
  • 发表于: 2015-04-18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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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盛宴 


  我叫郁北林,26岁,单身,混迹于一家广告公司企划部。我大学的专业是汉语言文学,毕业后回到雨城,托关系进的这家广告公司。我总在想,如果当初毕业的时候,没回雨城,那我现在应该在北京,住四面不见光的地下室,挤朝九晚五的地铁,吃一日三餐的泡面。我会是一个爱情小说家,写始乱终弃的爱情和啼笑皆非的人生。我会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相遇许多陌生的人,我们拥抱,亲吻,大口残喘着北京带沙的空气。我会爱上一个诗人,嫁给一个医生。医生谋杀浪漫,诗人死于生活。前者握刀时,有主宰生死的沉稳默然;后者提笔时,有驰骋宇宙的放荡自由。嫁与前者,得以安生;爱过后者,方可无悔。可事实上我毕业后,马不停蹄地回到雨城,混迹于一家广告公司的企划部,一干就是4年。


  我从写字楼出来时,天开始下雨,恍然想起来现在已经六月底了,雨城已经进入了梅雨天。绵绵的细雨地从天幕上飘洒下来,打在身上不痛不痒,好似煮死青蛙的温水。我接到电话,要去参加一个初中同学会。4个小时后,我正襟危坐在宴厅北面靠墙的左起第一桌,小心观察着周遭的风吹草动。不知什么时候起,同学会成了多年不见的昔日同窗互相攀比的名利场。大家穿着自己最光鲜的衣服,谈论着自己最引以为豪的资本。那些原本带着“看到你过得不好,我就放心了”的想法而来的人大概要铩羽而归。因为到场的每个人似乎这些年里都只有欢笑而无烦恼。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尽显人生得意须尽欢。


  我坐在那儿,思忖着如何才能把近况说的不太差。我正这样想着,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去,看见他指了指我边上的位置,问道:“我可以坐这吗?”我点点头,定下神来打量这个男人。他穿着休闲的衬衣和牛仔裤,说不上体面,但也不至于失态。但他实在面生,别说叫出他的名字,他的五官简直和我档案库里的任何人都对不上号。他似乎察觉到我在看他,礼貌性地转过头来朝我笑笑,道:“好久不见。”我也不好意思地笑笑,故作熟稔地回答他:“好久不见。”我拿起茶杯呷了口茶,不紧不慢地问他什么时候回的雨城,现在是做什么的。他说他一毕业就回雨城了,现在在一家小公司做销售。然后他又很客气地回问我,我说我是一个爱情小说家,写始乱终弃的爱情和啼笑皆非的人生。他又问那是怎样的爱情和人生。我随手指了指对面坐着的情侣,“比如说那两个人,那男的年纪轻轻便是医院里外科的名刀,女的是海归硕士,看似门当户对,天作之合,其实这男的喜欢一个钢管舞娘,女的和她的博士生导师暗度陈仓。又比如说,你左边数过去的第三个女人,她曾是乐队的主唱,和一个诗人纠缠不清,现在她是养殖场的老板娘,月收过万。”他用诧异的眼神看着我,压低声音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笑得有些得意,道:“我哪里知道?我瞎编的。我是小说家,我不需要知道什么,就能给你编个故事,可能你是个落魄的浪荡子,混进我们同学会里骗吃骗喝。”他听我这么一说,也只好点头笑了。


  那些陌生的旧朋友们三三两两纷纷入座,高谈阔论着人生近况。人渐渐到齐了,我们这桌也差不多坐满了,对面的小情侣最先按捺不住了,男的说:“差不多我们就开吃了吧。”女的说:“是啊,我晚上还要赶论文。”我边上的男人也附和着:“吃吧,大家别客气了,都是同学嘛。”他左手边的第三个女生突然举起杯子,说:“来!敬友谊!”小情侣也举起了杯子:“敬爱情!”大家纷纷举起杯子。



二、 医生


  六月底,雨城迎来了持续的梅雨天,这个江南的小城市,自此进入了无休无止的雨季。潮热的空气里酝酿着烦躁与不安。晚上10点左右,林渊从他主刀的最后一台手术上下来,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冲了一杯拿铁,看见雯珊下午3点发来的短信:她和装修工人大吵了一架,原因是他们怎么都不肯把北面的那面墙砸掉。林渊是知道这件事的,新房北面的那堵墙算是承重墙,当然是不能砸掉的,可是那堵墙介于主卧和阳台之间,雯珊想在不影响承重的情况下,稍微把墙再砸掉一点,做一个宽敞的玻璃门,平日里光线也会好点。林渊回了电话过去,响了许久,终于通了。雯珊显然有些不高兴,在电话那头嚷嚷着:“3点钟就给你讲了,现在才回我。我一个人在新房里忙这忙那,结婚是我一个人的事吗?我明年就要交博士论文了,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忙。”林渊拿着手机,安慰的话到了嘴边又生生咽了回去,他突然觉得好累,他说:“对不起,有个病人现在有点情况,我晚些再打给你。”


  林渊挂了电话,拿起杯子,又喝了一大口的拿铁。他今年36岁,已经是医院肝胆外科的主刀,他的未婚妻——李雯珊,26岁,是海归硕士,博士在读。他俩是两年前亲戚介绍认识的,见面之后,他才知道雯珊的父亲是医院心脏外科里名声远扬的李主任。相处一段时间后,他觉得雯珊符合他的所有择偶标准,他明白自己这个年纪,已不能求什么刻骨铭心,只能求些细水长流。他年轻的时候一门心思在学习上,八年的医科大学,他当然知道爱是什么,爱是人脑中分泌的多巴胺,他也知道婚姻是什么,婚姻是各取所需,彼此依靠。他对雯珊算不上爱,他其实一直知道雯珊和她的博士生导师关系暧昧,但暧昧又如何,他知道雯珊不会傻到为此离开,因为这段婚姻是他们彼此都需要的。他把婚姻看成一场交易,无所谓爱与忠诚,利益才是永远的朋友。可是自从订婚以来,新房的装修,酒宴的安排,亲属的会面,让他应接不暇。他本来就是循规蹈矩的人,对于这些繁文缛节更是一刻也不敢懈怠。可他觉得好累,他以前也会觉得累,一台手术长达七八个小时,他从台上下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像散了架一样。但是现在的累又同做手术的累不一样,一台手术再长,终有结束的时候,而他现在好像站在婚姻的坟场,耗尽余生去掘一个坟墓。


  林渊真的觉得好累,他想到了一个地方,也想到了一个人。他开车去了big bar,那里凌晨12点的时候,会有钢管舞表演。


  林渊第一次来这儿,是一年前经商的朋友带他来的,他坐在嘈杂的吧台边,看见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穿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在晃动的灯光下,慢慢绕着钢管走动。女人的妆很浓,灯光也是那么迷离,但他还是认出了她。她的父亲是他的病人,肝癌晚期,白天查房的时候总能看见她乖巧地守在父亲身边。他突然觉得很羞耻,他们做医生的,同情心并不是那么泛滥,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女人的时候,只是觉得羞耻,为自己安稳富足的生活而愧怍,为贱如草芥的人命而愤慨。


  台下有些喝多酒的人开始发出怪叫,也有人开始往台上扔钱,有纸币的,也有硬币的。硬币砸到她的身上,又弹到冰冷的地上。她丝毫不为所动,依旧在钢管上缠绕,劈叉,像一条水蛇般扭动。林渊突然很想冲到台上,把她拉下来,但他没有那么做。他一向讨厌冒险,只身犯险更是愚不可及。从小到大,他都喜欢站在人多的那一队,既然大多数沉默,他便也沉默,既然大多数麻木,他便也麻木。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一群人聚在一起,对和他们不一样的人口诛笔伐,群起而攻之。演出结束后,林渊看见她从钢管上下来,在昏暗的光线中一点一点将台上的钱捡起来,她卷曲的长发遮住了她的脸。他想,长发底下该是一张怎样悲伤的脸。


  林渊第二天查房的时候,又见到了那个女人,卸掉妆的她并不难看,卷曲的头发未经打理垂在两肩上,苍白的脸显得十分疲倦。他出病房时,女人跟了上来,她说:“林医生,能否借一步说话。”他把她带到办公室,问她什么事,她说她想停止她父亲的化疗。林渊有些吃惊,问她为什么,她说她想带父亲去旅游。他说他尊重她的选择,但是至少先把这个疗程做完。她沉默了许久终于哭了,正值查房时间,办公室里只剩他俩,林渊理解她的崩溃,选择放弃治疗并不比坚持治疗容易。她说:“林医生,我不是一个称职的女儿。” 他没有说话,犹豫了一下,上前抱了抱她,轻轻怕打她的背,她倚在他的肩膀上放声哭泣,好似一对交往多年的恋人。


  后来,那个女人走了,林渊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去旅游了。只是偶尔会想起她,记得他有天下午查房的时候,看见她在阳台上晒衣服,哼着一首忧伤的小调。他问她这是什么歌,她转过头来,告诉他,是《情诗已死》。阳台上的阳光滴落在她的碎发上,她转过头来,逆着光朝他微笑。


   “他用璀璨来点缀黑夜,


  他用缤纷来渲染天空,


  他说当明天成为今天,


  他说当海水倒灌大地,


  他说当瑰丽的世界颠倒了年轻的心,


  他要为我写首小诗。”


   林渊的车开到big bar的时候,他突然有点紧张,那个女人会不会还在这里跳舞,这样想着,他反而有些期待了。一个萍水相逢的女人,在此刻狠狠撩拨着他脑中的多巴胺。他今年36岁了,一路顺风顺水,循规蹈矩,从没出过什么大差错。就像他一直不同意雯珊砸掉的那面承重墙,他这36年里给自己建了太多的承重墙,终于有一天他被困死在自己建的围城里。他感到很兴奋,兴奋到手开始微微颤抖。如果那个女人再上台,他要冲上去,把她拉下来,一把抱起她,带她离开生命里的黑暗,带她去那天下午的阳光里,听她唱歌,看她微笑。他要狠狠砸掉一面承重墙,让光进来,让她进来。


  “接下来!零点倒计时!十,九,八……”


  这时,林渊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他拿起来一看,是雯珊的父亲。


  “二,一!”


  台上走上来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他看着她,握着震动的手机,不知所措。终于手机停止了震动,台下醉酒的人们开始向台上扔钱。他终究还是没能冲上去,带她走。演出结束后,他开车回到他的新房。新房里水电还没弄好,黑漆漆的一片。他凭着手机微弱的光,捡起了装修工人留下的榔头,他在空荡荡的毛坯房里坐了很久,直到外面的天渐渐明亮起来。光从为数不多的窗户里透进来,他忽然“倏”地站起来,像是用尽全身力气,狠狠把手里的榔头扔在地上,


  手机又震了起来,是雯珊。接了电话,那头带着哭腔,问他为什么一个晚上都不接电话,林渊说手机静音,他睡着了,对不起。对方埋怨几句,又道:“今天晚上有个同学会,你可得陪我去啊。”


  宴会上,大家三三两两入座了,林渊听到雯珊对坐在自己边上的人说:“我记得你以前唱歌可好听了,等下去KTV,你可要多唱几首。”林渊看了一下边上的人,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画着恰到好处的淡妆。他又顺势环视了一下这桌的人,对面坐着的女人,头发油腻腻的,带着黑框眼镜。他隐约听见她说她是爱情小说家,他觉得奇怪,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懂爱情。


  又过了许久,他等得也实在乏味了,看这桌的人也坐满了,便说:“差不多我们就开吃了吧。”雯珊说:“是啊,我晚上还要赶论文。”那个漂亮的女人突然举起杯子说:“来!敬友谊!”雯珊的兴致很好,也举起了杯子,道:“敬爱情!”林渊觉得好笑,爱情是什么?爱情不过是人脑中分泌的多巴胺。他也象征性得举举杯子,道:“禁爱情。”




三、 情歌


  丁伶从养殖场出来的时候,天下雨来,六月底,雨城进入了漫长的梅雨季,雨线从高不可及的天穹一直连到地面,悄无声息地融入泥土里。丁伶在田埂上徒步走了一会儿,突然间不想走了,她要去哪儿,她还能去哪儿?车停在十米不到的路边,开了车回家去,洗衣烧饭,应付难缠的婆婆,多疑的丈夫。她就这样站在雨中,再也没有力气向前走。终究她还是变成了她以前最看不起的人,与公公婆婆斗智斗勇,为柴米油盐唇枪舌战。细雨飘在她的脸上,痒痒的,等她反应过来,已是满面的泪水。她想起一个人,分手时,她同他说:“你我约法三章,一,不要再见面,二,不要再打听彼此的消息,三……”她兀自掉下一颗眼泪,“不要再为彼此流泪。”


  可惜,这三条她都没有做到。前几日,她听朋友说他被电动车撞断了腿,打了石膏,在医院留院观察。在病房外逡巡许久,最终她还是没进去。走的时候她从门口向里望了一眼,远远见着他半躺在病床上,吊着一条腿,打着点滴,苍白的脸。她知道他是这个世上十足的loser,连死都不能成功。“再见,陈清。”她转身离开,赶在眼泪掉下来之前。


  她记得四年前第一次见陈清的情景,当时她刚毕业,在一家酒吧驻唱,她是乐队的主唱,唱民谣,唱梦与温暖,唱世界的美好。那天她在酒吧里唱一首日本民谣,他显然是被朋友带来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她,在人群中显得局促不安。她看着他,觉得好有趣,随口改了词:“日落的余晖我只见你的眼神很美。”下了舞台,他找过来,说:“你刚才那一句,用‘好美’会比‘很美’更有感染力,感觉就像不经意的赞叹一样。”她一边摘着发饰,一边看着镜子里的他,认真而羞涩,眼里闪着淡淡的光。她一直看着,他也一直站在那里,镜子里的两个人都有着炽热的眼神。


  后来,她知道他叫陈清,是个诗人。后来,他们在一起,在雨城租了一个房子,养了一条泰迪,叫吐司。两个人日子一直过得紧巴巴的,每个月交了房租水电,能动的钱就那么点儿。陈清恃才傲物,自然不愿意为人打工卖命,没多久便从公司销售部退下来,在家里全职写诗。丁伶只好白天去酒店里做服务生,晚上去酒吧唱歌,她每天卖命地赚钱,工资却要养两个人,一条狗,以至于后来两个人都面黄肌瘦,只有一条狗还胖得像个球。生活不如意,两个人在一起也经常吵架,那时她还是个矫情任性的文艺女,而他是个木讷少言的文科男,以至于每次争执都是以他说“哦,那好吧”结尾,她很不喜欢这种吵架模式,好像永远都是她在无理取闹,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她还记得最开心的时候,是陈清拿到稿费,带着她去家附近的餐馆。两人点了三菜一汤,顾不上说话,狼吞虎咽地吃到肚子由扁及圆,然后心满意足地往椅子上一瘫,摸着肚子相视而笑。但多数时候,是她白天打工回家,一打开门便是呛人的二手烟味,吐司又扒翻了垃圾桶,泡面碗还在水池里。陈清坐在书桌边,一手拿着笔,一手点着一支烟。她说不清心里是愤怒还是失望,一路从地上的杂物上跨过去,换了衣服,又要去赶晚上唱歌的场。回头看一眼林清,依旧保持着一手拿笔,一手拿烟的样子,岿然不动。她看着他的侧影,觉得他很可怜。


  再后来,丁伶听网友说北京有一个原创音乐跨年音乐会,邀请她来参加。她打电话给管蓓,管蓓是她乐队里的吉他手,有一头很美的长发。管蓓说她不去了,她爸患了肝癌。丁伶吃了一惊,问:“那你怎么办?”她说不知道,要化疗,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后来,丁伶一个人去了北京,后来,丁伶在一个叫big bar的酒吧里见到管蓓,她穿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浓妆艳抹,随着音乐在钢管上劈叉,缠绕。演出结束后,她从钢管上下来,把地上的钱一点点捡起来。丁伶在后台找到管蓓,她说:“你过得好吗?”话音未落,便已泣不成声。管蓓说:“我还没哭呢,你哭什么?”然后抱住她,两人一起放声痛哭。


  管蓓说她刚刚在台下看见一个人,是她父亲的主治医师。丁伶冷笑道,世风日下,医者竟来这种地方寻乐,这样道貌岸然,不知要欺骗多少无知少女。管蓓说像林医生那样的成熟男人是所有幼稚女人的致命伤,他好像一锅波澜不惊的开水,等着无知的女人排着队跳下去。丁伶突然问她:“你也在队伍中吗?”管蓓没有回答,良久,她说:“人生很长,但爱很短;爱很短,但回忆很长。”丁伶没有再追问管蓓是不是爱上了那个医生,她看见管蓓笑得很苦,她见过太多为爱赴死的人,那些人的脸上带着的苦痛远不及管蓓的苦。她知道放弃有时比坚持更痛苦。而她了解管蓓,管蓓习惯选择放弃,习惯让自己痛苦。后来她恍惚听见管蓓问自己为什么和陈清分手,她脱口而出的回答竟是:“北京好冷。”


  那天,丁伶深夜到了北京,从飞机场出来却找不到那个网友,所有联系方式都尝试失败,她在凄冽的北风中瑟瑟发抖。她打电话给陈清,说了一句“北京好冷”便止不住哭泣。陈清在遥远的雨城束手无策,安慰她道:“别怕,我和吐司在雨城陪你一起冷。”那一瞬间,丁伶终于明白她想要的不是一个愿意陪她冷的人,而是一个能够带她走向温暖的人。她爱陈清的才华,可是爱终究不能在瑟瑟的北风中为她织出一件毛衣来。以前丁伶一直相信陈清的才华总有一天会被认可,为他们飘摇欲坠的爱情带来面包,可她真的等了太久。在清贫的日子里,她妈妈来看她,拎了鱼和猪肉在她家门外站着,她窘迫地让年迈的母亲挤进拥挤的出租房里。她妈妈在小到转不过身的厨房里忙活,手法熟练地将鱼开肠破肚,好似漫不经心地问她:“你真的想好要一辈子和他过这种日子了吗?”丁伶站在厨房门口,突然给不出那个了然于心的答案。后来她妈妈没吃饭就离开了,留在桌上两道拿手菜:一条糖醋鲫鱼和一碗红烧肉。丁伶尝了尝鱼和肉,然后坐在饭桌边哭了很久,鱼是咸的,肉是甜的。


  丁伶看着飞机场外的茫茫夜色,好似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妖怪,要将她一口吞没。丁伶吸了一口气,对着电话说:“陈清,我们分手吧。”电话那头沉默两秒,答道:“哦,那好吧。”后来,丁伶当晚订了航班回到雨城,她把吉他留在了北京机场。


  从北京回来后,丁伶回到出租房里,陈清已经打包好所有行李离开,水槽里的碗洗得干干净净,垃圾桶换上了新的垃圾袋,叠好的被子整齐地摆在床头,吐司在她的身边窜来窜去,她觉得这些场景既熟悉又陌生,让她不知该如何反应。她总觉得陈清还欠她一个告别,但是屋里的每一件东西分明又在和她一遍遍说着“再见”,它们的言语温暖,气息轻柔,像极了陈清。她突然明白陈清不会回来了,这是陈清的告别。她以前觉得唱歌是她的一切,后来,她遇见了陈清,她觉得陈清就是那个可以让她奋不顾身的人。她以前觉得她才25岁,这般年轻,不过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快意恩仇,自在来去。她这辈子就去过这么一次北京,在北京机场候机那4个小时里,她好像把什么都想明白了。只是这一个晚上,她把吉他和陈清都留在了北京,只是这一个晚上,她突然觉得自己已经25岁了,衰老不过是弹指一瞬的事。


  没过几日,丁伶辞掉了酒吧的工作,她知道她不能再次歌唱,她丢弃的是心里独一无二的吉他,她也无法再次去爱,生命里不会出现第二个陈清。辞职的那天,她在酒吧里唱了最后一首歌,是陈清写给她的《情诗已死》。管蓓也来了,站在她身边,轻轻弹着吉他。曲终人散,丁伶转过头去,看见管蓓已是满脸泪水。后来,丁伶又去big bar里看过两次管蓓,管蓓依旧在台上媚态万千地舞蹈,然后捡起那些肮脏的钱去延续她父亲的生命。丁伶想起那个管蓓口中的林医生,那个波澜不惊的致命温柔,他在台下看管蓓的舞蹈时是否也会像其他男人那样兴奋。丁伶知道管蓓对那个医生是动心的,可是这样的动心就像在奢侈品店的橱窗外看中一双鞋子,在电视屏幕里看见一场恋爱,在寒冷和饥饿中点燃一根火柴,不过是最无望的祈求。


  后来,丁伶去相亲,认识了现在的老公,养殖场的老板。她现在住在雨城郊区的一幢三层的洋房里,有一个二百多平米的院子,吐司可以在里面尽情地奔跑。她再也不用计较每个月买卫生巾需要多少钱,不用就着中午剩下的泡面汤再吃一碗白饭,不用一双帆布鞋穿到底磨穿了也舍不得扔。她以前过得实在太苦,可她现在什么都有了,却也不见得有多幸福。她有时候会想起陈清,他过得好吗?丁伶想起他们在一起时,也总是吵架,那时她还是个矫情任性的文艺女,而他是个木讷少言的文科男,以至于每次争执都是以他说“哦,那好吧”结尾。后来她说:“陈清,我们分手吧。”他说:“哦,那好吧。” 后来她总是想,如果那天陈清没有妥协,他们没有分手,他们还是挤在拥挤的出租房里,两个人一条狗,为温饱而奔波,为生计而残喘,她会比现在快乐吗?


  丁伶站在细雨中,看着朦胧的水汽笼罩田野。她感觉胸口闷闷的,过往回忆像是要全部涌上来,将她湮灭。几天前,她得知陈清被电动车撞断了腿,在留院观察。她赶到医院,终究只是在门外远远地看了一眼,一年多没见他了,他半躺在床上,阖着眼,吊着一条腿,垂着打点滴的手臂,她想起曾经的无数个傍晚,他一手拿烟一手拿笔的侧影。当时分手的时候她一直在想分手以后,吐司怎么办,后来分了手,她问自己怎么可以这么残忍,连分手的时候夙夜忧叹的都是一条狗,她为什么没想过分手以后,陈清怎么办。她知道他是这世上十足的loser,连死都不能成功,可她这辈子只爱过这样一个loser。她想,若是重来,她还是会奋不顾身爱上他,干柴烈火,直到彼此都燃成灰烬。


  丁伶甩甩微湿的头发,走上车。她还要回去买菜做饭,应付难缠的婆婆,多疑的丈夫。她晚上还有一个初中同学会,就办在她之前办婚宴的那个酒店,她想去看看是不是最后大家都同她一样,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4个小时后,丁伶坐在坐在宴厅北面靠墙的左起第一桌,同桌的一个女人对她说:“我记得你以前唱歌可好听了,等下去KTV,你可要多唱几首。”丁伶笑笑,没有回答。她记得这个女人,她叫李雯珊,初中时和班上的体育委员谈恋爱,被发现后闹得要死要活,一副非他不嫁的英勇就义样,可现在还不是依偎在别人的身边。丁伶看了看周遭,皆是些左右逢源,逢场作戏的人,她突然觉得舒坦了许多,也不再那么痛恨自己了。她好像是来这里寻找一个答案,她年轻的时候,想要狠狠记住自己讨厌的人的样子,发誓绝对不要成为他们。后来,她去了趟北京,丢了两样曾经视如生命的东西,她害怕只有她一人如此,她害怕只有她一无所有。现在她释然了,原来大家都如此,肉弱强食,始乱终弃,不过是人性。她突然举起杯子,说:“来!敬友谊!”敬狼狈为奸的真小人,敬沆瀣一气的伪君子。




四、 诗人


  盛泽去医院时,天下着小雨,雨绵绵地打在他的身上,可他觉得好痛,好像每一滴都要打穿他的血肉之躯。他站在车水马龙的路边突然感到手足无措,这明明是他最熟悉的雨城,却让他感到陌生和惶恐。


  他要去医院接陈清出院。陈清是盛泽大学时在诗社里的认识的学长,一直是他的偶像,他总觉得男人如陈清,长得帅又有才华,人生已然圆满。后来这个人生圆满的男人在几天前被电动车撞断了腿。盛泽回到家时,陈清半倚在窗边,他朝他苦笑,表情异常痛苦,他说:“盛泽,我的腿好像断了。”盛泽这时才发现陈清的左小腿又青又肿,他问他怎么了。陈清说被电动车撞的,撞他的人连车都没停就跑了。盛泽又问他为什么不去医院。他说不想去,死了算了。盛泽并不惊讶,说:“你这样是死不掉的,最多残废。”然后不紧不慢地为陈清做了简单的处理,拨通了120。等救护车的间隙,他坐在陈清边上,同他说:“我是不是不该救你?”陈清气息微弱,勉强朝他挤出一个微笑,他说:“去医院的钱你先帮我垫着,你放心,我会还你的。”


  盛泽想起一年前他在街上遇见陈清的情景,当时陈清正拎着20寸的登机箱,站在马路对面。盛泽隔着马路远远地望着陈清,他还是一如大学时清癯,瘦高的身材,大冬天的只穿一条黑色风衣。他看见陈清轻倚在红绿灯柱边,不慌不忙地点着一支烟,任由红灯变绿灯。后来盛泽才知道陈清那天和女友分了手,收拾了行李从出租房里搬了出来。后来陈清才知道那天盛泽买了半瓶安眠药打算找个安静的地方全部吞掉。再后来他们两个人一起租了房子,盛泽也是一个诗人,他们两个穷困潦倒、时运不济的人凑到一起,写诗,抽烟,喝酒,看毛片。他们两人也算是相依为命,一人拿了稿费便分给另一人一半,有什么好东西都分给彼此,但日子还是苦,吃了上顿没下顿,那瓶安眠药好像时刻悬在他俩头上,等着走投无路的时候你一半我一半。


  有一天,两人实在饿得受不了了,陈清提议去租房边上的大酒店蹭饭吃。他说酒店里每天摆着各种同学会,婚宴,满月酒,一桌上的人总有几个是不相识的。只要他们过去大大方方地往那一坐,即使有人怀疑他们的身份,也没人会愿意捅破纸问个究竟。于是他两人就这样做了,隔三差五地跑去酒店开荤,倒也一直没出什么岔子,直到后来陈清看到他前女友结婚的酒宴。盛泽看得出陈清的失魂落魄,他同陈清说:“走吧。”后来盛泽半夜醒来的时候,看见陈清坐在桌边,桌上摆着那瓶安眠药和水。盛泽说:“这是我买的药,你要吃自己去买。”陈清朝他苦笑,说:“你放心,我会还你的。”盛泽问他:“你现在这样,拿什么来还?”陈清说:“我的诗稿都留给你。”盛泽说:“得了吧,我自己的诗稿还有一大堆呢。”


  后来盛泽也坐到桌边,两人分了药,坐在那里不说话。他俩就坐在那儿,周遭静得可以听见时间流淌的低鸣。不知过了多久,天都开始泛白了,盛泽先站起来,他说他累了,想回家了。陈清抬起头看他,他一宿未眠的眼睛对上盛泽疲倦的眼睛,他说:“哦,那好吧。”然后他把倒在桌上的安眠药一点一点收进瓶子里,递给盛泽,他说:“这个给你吧。”盛泽突然哭了,他说他以前总以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自己写出来的诗也是最好的,可是一首,两首三首乃至几十首投出去都石沉大海,他慌了,他开始怀疑了,可他不想死,该死的是这些诗。陈清说:“你走吧,再也不要回来。”


  后来盛泽再回来的时候,陈清被撞断了腿。他问他:“我是不是不该救你?”陈清气息微弱,勉强朝他挤出一个微笑。等救护车的间隙,盛泽同他说,毕业以后他闲在家里写诗,他爸觉得他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每日对他冷言相向。他们父子俩的关系本来就不温不火,在他的记忆里,他爸总是不苟言笑,发起火来异常吓人,下手时毫无轻重,打他,也打他妈,他妈总是逆来顺受,可他不同,每次他爸打他时,他都咬着牙不哭,恶狠狠的目光看回去,像一头愤怒的幼兽。因为他工作的事,他们父子的关系变得十分紧张,火药味十足,饭桌成了战争的高发区,动辄唇枪舌战,间或摔碗走人。后来他问朋友借了钱搬出来住,发誓不混出点名头来绝不会回去,这样一走就是三年。前几日他回家,发现家里没人,打了电话才知道他爸搬煤气时扭伤了腰在住院。他赶到医院时,看见他爸穿着病服,手支着腰,蹒跚地在楼道里走着,他无法相信眼前这个憔悴的老头是那个随手拿了皮带就把他往死里抽的人,他记忆里的父亲是残暴的,仿佛不可一世,无法战胜。盛泽说这些年他在外面漂着,最怀念的还是他妈妈包的饺子,而他离开家的那天,砸碎的碗里就装着这样一盘饺子。


  盛泽接了陈清出院,将他送回出租房里。走的时候,他听到陈清对他说:“盛泽,你要活着,然后去爱。”他回头看见陈清缓缓点了一支烟,然后用烟点燃他的诗稿。他想起刚搬到这里时,陈清打开他那个20寸的小箱子,同他说:“这便是我的所有。”盛泽往里面一看,箱子只有满满的诗稿。


  盛泽回家的路上又经过那家酒店,他在门口瞧见大厅里的牌子写着“某某初中05届十周年同学会”。他好像不由自主地走上前去,熟练地绕过收聚餐钱的前台,选了宴厅北面靠墙的左起第一桌不起眼的位置坐下。边上的女人一直盯着他,大概是在想他是谁,他颇为娴熟地转过头朝她笑笑,道:“好久不见。”那个女人也不好意思地笑笑,故作镇静地回答他:“好久不见。”他们开始有一句没一句地攀谈起来,她说她是一个爱情小说家,写始乱终弃的爱情和啼笑皆非的人生。他觉得不可思议,问那是怎样的爱情和人生。只见那女人指了指对面坐着的情侣,“比如说那两个人,那男的年纪轻轻便是医院里外科的名刀,女的是海归硕士,看似门当户对,天作之合,其实这男的喜欢一个钢管舞娘,女的和她的博士生导师暗度陈仓。又比如说,你左边数过去的第三个女人,她曾是乐队的主唱,和一个诗人纠缠不清,现在她是养殖场的老板娘,月收过万。”盛泽听她这样说,不由仔细打量了一下她,这个自称爱情小说家的女人,有一头未经打理的头发,油腻腻地垂在两肩,带着土气的黑框眼镜,没有化妆,鼻尖微微闪着油光。他压低声音问她:“你怎么知道?”她突然很得意地笑起来,道:“我哪里知道?我瞎编的。我是小说家,我不需要知道什么,就能给你编个故事,可能你是个落魄的浪荡子,混进我们同学会里骗吃骗喝。”盛泽心里一惊,连忙尴尬地笑笑,他想这是个神奇的女人,他突然很想知道她的故事 。



五、 尾声


  我叫郁北林,26岁,单身,混迹于一家广告公司企划部。接到电话的4个小时后,我坐在宴厅北面靠墙的左起第一桌,我忽然想起,大学的毕业酒会上,我也坐在这样一个位置,教中文的教授来敬酒,问我毕业后去哪。后来我总在想,如果那一天我没回雨城,那我现在应该还在北京,我会是一个爱情小说家,写始乱终弃的爱情和啼笑皆非的人生,我会爱上一个诗人,嫁给一个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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