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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忠秧起诉方方名誉侵权案开庭 就“跑奖”唇枪舌辩

  • 编辑: 纪黎初涵
  • 发表于: 2015-03-2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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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柳一案起因可追溯到2014年5月25日。当时,湖北省作协主席、作家方方发微博称湖北某诗人为了参评鲁奖到处“走动”,随后有网友判断该诗人就是湖北籍诗人柳忠秧。之后,柳忠秧发布声明称,方方的言论对其名誉造成了损毁,将对方方发起民事诉讼。9月中旬,广州越秀区法院就柳忠秧状告方方名誉侵权一案正式立案。

  唇枪舌剑

  柳忠秧:“请客吃饭就有跑奖嫌疑吗?谁不吃饭啊?方方从不请客吃饭吗?而且,嫌疑总归还不是事实,法律是要讲究证据的。”

  方方:“柳忠秧热爱写诗,热衷结交文坛朋友,喜欢‘诗酒风流’,追求雅致生活,以及喜好开自己作品研讨会,这都不错。这也是他的个人权利,他完全有这个自由。他的问题在于:他不应该在鲁迅文学奖初评前来做这些活动!”

  13日上午,诗人柳忠秧诉作家方方侵害名誉权一案,在广州越秀区法院首次开庭。因本次庭审主要是双方代理律师出庭举证,方方和柳忠秧均未出庭。13日下午,方方在微博上透露,她原计划出庭,但她的代理律师建议,“我第一次开庭不必去。在这件事上,我充分听取律师意见。所以没有去广州。”随后,华西都市报记者也采访到原告、被告双方的律师。他们各自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据了解,当天的庭审主要经历了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答辩、质证、辩论、调解等几个阶段。

  柳忠秧:谁诽谤我,我就起诉谁

  13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到柳忠秧,他表示,自己没有去参加这次庭审现场,只有律师出面。但他表示,自己对这场官司很有信心,“我觉得赢的胜算很大。”柳忠秧说,“我再重申和强调一下,在参评期间,我既没有请客,也没有送礼。”

  对于参与评奖前夕,请客吃饭,有“活动”的说法,柳忠秧说:“请客吃饭就有跑奖嫌疑吗?谁不吃饭啊?方方从不请客吃饭吗?而且,嫌疑总归还不是事实,法律是要讲究证据的。”柳忠秧还强调,“自己是搞古体诗的,讲君子风度,讲法律,对事不对人。我原本跟方方本人无冤无仇。我之所以要坚持起诉方方,是因为谁诽谤我,我就起诉谁。我这是给法律一个交代。”

  柳忠秧方面称,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方指责其“跑奖”的微博已经转发了4800多条,而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规定网络谣言转发500次就构成了诽谤罪,不过他只追究方方侵权的民事责任。

  柳忠秧的律师则给华西都市报记者发来了他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删除诋毁原告名誉的所有相关微博和言论。2、判令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将经原告认可的道歉信内容在被告个人新浪微博及三家以上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发布,以消除侵权行为对原告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人民币。4、判令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方方:详述柳“到处活动”过程

  13日下午,方方也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三千多字的长篇博文,详细解释来龙去脉。她写道,“不少人认为,你说人家‘到处活动’,你的证据在哪里?现在,我将此事的详细过程陈述在此。请大家自己根据常识判断:柳忠秧有没有如我所说的评选前‘到处活动’。”

  方方指出柳忠秧“到处请与评选相关的人吃饭。2014年3月24日,我在深圳写作。突然接到柳忠秧一位朋友(这位朋友在湖北亦有地位和权力,他的名字我暂时不提。)的电话,希望我在即将举行的鲁迅诗歌奖初评推荐时,为柳忠秧帮忙。我知道柳忠秧的诗歌水平和他诗歌表达的价值观。所以当即回绝了,并且希望那位朋友不要帮他的忙。”

  方方还在微博中指出,“之后,我给评奖负责人发了短信,提醒他注意有人在活动,希望他们不要被人搞定了。他给我回的短信同样说到,柳忠秧请他吃饭,他没有去。从作协方面来说,我们已经有三个人被‘活动’过了,它已然就是个事件。”

  方方还指出柳忠秧“评选前夕,连续召开四次自己的作品研讨会。这样密集的研讨会,显然非常态。莫言得诺奖也没这么开过呀!而他自己此前也常开研讨会,但从来也没有这样密集地开过。以常识推断,他自然有清晰的目的才会如此这般。 在评选前夕密集地开自己的作品研讨会,一是通过舆论为自己造势;二是通过会议结识评委,以便疏通关系,争取票数。”

  方方随后还在文章中指出,“柳忠秧热爱写诗,热衷结交文坛朋友,喜欢‘诗酒风流’,追求雅致生活,以及喜好开自己作品研讨会,这都不错。这也是他的个人权利,他完全有这个自由。他的问题在于:他不应该在鲁迅文学奖初评前来做这些活动!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第七条评奖纪律中第一条规定:杜绝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

  律师说法

  方方代理律师:没有指名道姓,构不成侵权

  方方的代理律师王嵘,13日在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说,对于是否赢得官司,不需要事先估计,但他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判断,“方方的那两条微博,构不成对柳忠秧的名誉侵权。首先,方方那两条微博中,没有提任何人的名字,她批评的主要是一种现象。至于网友随后对柳忠秧诗歌的评论,则跟方方本人没有直接关系。方方在微博中提到,‘到处活动’,这些说法是有充分证据的。”

  柳忠秧代理律师:援引诗词很容易发现在说谁

  13日,柳忠秧的代理律师王春平,则给本报记者发来他的几点详细说明和解释。他透露,被告以“原告举行研讨会时宴请过有关评委、给过车马费”等为由主张原告“拉关系”、“跑奖”等,这纯属被告毫无事实根据的妄加揣测。事实上,据原告陈述,举行研讨会是文人之间进行文学交流、诗歌品评的正常活动,研讨会举办时他根本不知道谁是评委。

  对于“方方在微博上的言论只是讲某诗人,并没有指名道姓,是网友人肉搜索的结果,而非方方微博本身造成的结果”这说法,柳忠秧代理律师王春平认为,“方方律师的观点不能成立。虽然从方方的第一条微博不能判断她在说谁,但从第二条微博中援引的诗词公众可以很容易发现她在说谁。” (记者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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