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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性野性锻造红高粱精魂

  • 作者: 漫水桥
  • 发表于: 2016-01-20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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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袤的黑土地孕育着鲜红的高粱,鲜红的高粱喂养着野性的人们,野性的人们书写着兽性的悲歌。

“爷爷掏出小剑,逐一豁开鬼子兵的裤裆,把他们的生殖器统统割下来。又叫两个粗野汉子,把那些玩意儿,是谁的就塞到谁得嘴里”,这是爷爷对三十多具日本兵尸体的所作所为。我们无法否认这是一个极其残暴的复仇或者是泄愤的行为,即使是对方是杀害至亲的敌人,面对不知是善良还是罪恶的死尸,我一直认为除了饥饿的野狗乌鸦之流会饿狼扑食般入侵尸体,人一般不会亵渎死去的灵魂,因为人有恻隐之心。然而,《红高粱家族》为人性提供了多种可能。通过《红高粱家族》,作者向我们展示的是最具野性和极富兽性的英雄群像。

首屈一指的自然是爷爷。爷爷不是传统意义上扁平的英雄,他有一般英雄的魄力和胆识,也有“恶人”的和凶恶残暴,爷爷无疑是“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的民间英雄。爷爷十八岁便杀死了与他母亲有奸情的和尚,杀和尚的时候他是恐惧的,也曾一时感到非常后悔,但是,当剑被拔出来,他觉得和尚的血“温暖可人,柔软光滑”,甚至闻到了梨花的幽香,这淡淡的梨花香使杀人变得没那么丑陋,淡化了爷爷杀人的罪恶感。同样是杀人,不同的是杀单扁郎是为了对那小娘子即奶奶的承诺,杀死他后,爷爷的感受不是后悔和惊愕,而是难忍难挨的恶心。更荒唐的是,他为杀死单扁郎的爹单延秀找了一个高尚伟大的理由——已经杀了儿子,留着爹不杀反而使这个爹看着儿子的尸体难过!从他杀的这三个人来看,爷爷根本不把杀人当一回事,但每一次杀人都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光冕堂皇的理由。为什么会为自己的不在乎的杀戮找借口?是因为在爷爷的内心深处善良和道德的成分还在,只是当兽性战胜善性时,杀戮变得无足轻重。爷爷为了生命去摧残生命的行为正是人的兽性的一个缩影。其实人性从来都不是简单的,我们不能将这种兽性简单的归类为罪恶,如果这样,每一个人或许都是有罪的。只是释放这种兽性的手段可以不是杀戮。

关于兽性,我认为《狗道》中有近乎完美的诠释。在此文中,主要讲述了以父亲为首的六个经历了大屠杀的幸存者和以我家三条狗为首的狗群的大战以及群狗的“内战”。在极端的饥饿状态下,狗被千万年驯养生活麻痹的原始兽性被唤醒。他们不再是忠心耿耿的人类的好伙伴,而是人类的敌人,尤其是遍野的死尸的敌人。文中说它们在吞吃人肉时,不仅是在满足他们的饥肠,更是在向奴役它们漫长岁月的统治者的挑战和疯狂报复。狗疯狂的吞食人类的尸体,人血和人肉使狗的身体得以健壮,并且有足够的思维能力与人类抗争。当父亲以极不“狗道”的武器——手榴弹,迫害狗群时,狗只会变得更加凶猛、好斗,因为该行为无疑激起了狗的愤怒,增强了它们的斗志。当然,狗群之间也有矛盾,当我家的黑狗、白狗和绿狗之间产生分歧之时就是人类获利之时。狗与狗之间也会因为“女人”而反目成仇,也会为霸主地位奋力厮杀。狗也通晓阴谋:在三狗之战中,绿狗懂得突袭黑狗,称狗不备,给予致命打击。红狗懂得坐山观狗斗,然后乘狗之危,一举拿下。在这场战役中,黑狗就相形见绌了,除了勇猛点之外也别无他长。在绿狗被红狗毙命之后,它居然怯懦乞怜的盯着红狗,妄想它的饶恕,典型的不识时务的表现!本来应该团结一致对抗人类的狗,最终因为各自的私利,分道扬镳,同胞反目,于是人类获得了人狗大战的胜利。

作者对狗道的精彩刻画,让我看到了“人道”的本质。我不确定是人道像狗到还是狗道像人道,姑且以人为本——以狗道象征人道吧!就拿文中的战争背景来说,三支主要的抗日队伍无非是民间力量、共产党以及国民党,就像三足鼎立的红、黑、绿狗。而他们共同的敌人本应该是日本鬼子,就像以三狗为首的狗群的敌人是父亲之流;他们的存在状态本应该是精诚合作,却因各自的立场而互相厮杀,就像三狗本应该合作反抗阻碍觅食的人类,却终因各自的私心而;同为人类,面对日本人的死尸,为了报仇,爷爷可以割掉其生殖器,任意践踏死尸,就像狗因为饥饿,可以肆无忌惮的吞食人的尸体;日本人企图战胜中国,就像红狗企图独占狗头。不难看出,在作者看来,人具备狗的兽性!

野性和兽性不同,在现代汉语词典中,野性解释为不驯顺的性情,而兽性指的是极端野蛮和残忍的性情。爷爷和奶奶在她婚后三天回娘家时高粱地里相亲相爱,蔑视人间规矩和伦理,是野性的最初展现。爷爷是一个野性十足的人,这点毋庸置疑。当土匪,婚外恋,打老婆,在刚出的酒中撒尿,嘶吼“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与岳父决裂等行为,以及健硕的身体和黝黑的皮肤无不彰显着他不羁的性情。在吃了价值一块大洋的大餐后报以“我只有仨铜板!”的吼叫,无赖的狂人可以充分的形容爷爷当时的形象。当然,野性是《红高粱》里的每一个人或者说是作者构筑的那个时代的每一个铁血儿女的共性。罗汉大叔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和自家的骡子展开了激烈的搏斗,以暴露自己为代价遭遇失败,最终惨遭活剐。奶奶为了报复爷爷的背叛,与铁板会黑眼厮混,对爷爷及其的出轨对象恋儿厮打辱骂。面单家无主的境遇下,力挽狂澜,最终将高粱酒发扬光大。奶奶没有像传统的女子一样,顺从父母的心意,因为她父母的见钱眼开,她将孝顺一词抛诸脑后,与爷爷一起羞辱亲生父母,以一百块大洋回报了父母的养育之恩。小说中的另外一个女人恋儿,以其特有的魅力迷惑着爷爷,当她的热情得到回应,便一发不可收拾。她才不顾什么主仆关系,勇敢地与爷爷爱着、恨着。

我们不会去责备汉大叔的鲁莽、奶奶的不孝以及恋儿的不义反而称道她们的胆识和魄力,我认为原因之一就是每个人心里都有一颗野性的种子,只是被所谓的道德伦理束缚太久,麻痹了最原始的本性,就像狗是可以被驯化的。正如“我”所言,“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雄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孝子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深切的感到种的退化。”的确,当下的我们,似乎正在丧失一次关于野性和个性的盛大狂欢——每个人都戴着道德假面具,卖力表演的关于高尚的舞剧。

其实,从作者对抗日的三股力量的刻画情况来看,也可以得出作者对于人的野性和兽性的态度。不管是江小脚带领的八路,还是冷支队带领的国民党军队,要么为了武器发起对同胞的进攻,要么为了自己保存实力不协助爷爷的反击。在我看来,这就是作者对传统的抗日历史的一种解构,更是是人性的一种还原。不像其它反映抗战的作品,在本作品中八路军和国民党也是具有野性和兽性的,这就使人性的复杂化成为可能。自然,爷爷带领的队伍更是兽性十足,杀人如麻!在这三股力量的交织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爷爷带领的土匪队伍的推崇,在他看来,那才是高粱地里的精魂,以至于感到了如今“种”的退化。种的退化表现在拿些方面?是什么导致了种的退化?怎么去阻止种的退化?这是作者留给每一个读者的问题。

虽然孟子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但是,他并未反对人兽性的存在。毫无疑问,我们应该直面人的野性和兽性,这不是罪恶和低俗,至少它们锻造了高粱地里的精魂,并给当下警告和鞭策——不做恶人,但绝不能怯懦;不当强盗,但绝不能卑贱;不当叛徒,但绝不能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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